明代商品经济较前代更为繁荣,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以百姓生活用品为主的长途贩运贸易成为明代商品贸易的主要形式,形成了多个具有地域性质的商帮。各商帮为增强自身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自身利益,制定了符合自身发展利益的帮规、帮约和经营原则。在明代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晋商、徽商,特别注重践行经济诚信思想,将“诚信经营”原则贯穿于经济活动始终。
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成功践行是以政府对“诚信”的强制执行为保障。明代政府为规范经济活动,以法律手段对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完善和发展是商人群体、社会普通民众和政府相互作用的结果。
明代经济诚信思想内容
1.商人“以诚为本”的经济诚信思想
经济诚信思想是基于中国古代传统伦理价值基础上的经济伦理,并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明代商品经济繁荣的典型特征是各大地域性商帮的兴起和壮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扬名海内外的晋商和徽商。晋商、徽商能够称雄商界几百年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能够将儒学的优秀内涵化为自身的人格追求,以“诚信”为本,诚信经营。
晋商兴起于关公故里,重利更重义。这种义利观既是关公信仰影响的直接后果,也是儒家“诚信”道德伦理潜移默化的结果。晋商不同以往商人对精神信仰和道德人格的追求,而是信奉义先,诚信经营。在先义后利和以义制利的义利观影响下,义利相通成为晋商经济交往的哲学基础和商人内在的核心精神价值观。
晋商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是诚实守信,坚守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这种诚信理念的形成,不仅有前文所提到的传统儒学和关公精神的影响,而且与晋地质朴敦厚的民风遗俗有关。晋商把诚信理念成功地应用在商业活动中,造就了辉煌的商业事业,成为明清时期遍及中国的第一大商帮。
2.政府“诚信”指导下的市场管理
明代商品经济繁荣,商业税收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极为重视对商税的管理。政府对商税管理的理念和措施都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经济诚信思想。
政府对商税管理的经济诚信思想首先体现在对社会公开所需征收货物的名目,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设置专门机构如都税、有宣课、有司、有局、有分局、抽分场居、河泊所等督查商税的征收。政府用法律手段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茶法、盐法和酒税,维护商税的稳定和征收,客观上保证了税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将所需要征收的货物种类张榜公布在官署近旁,让纳税的商人明确所需纳税货物种类,也使征税的官吏征税时明确目标。这种张榜公布的方式,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商人利益,也抑制了贪官污吏巧立名目乱征税的现象。
其次,明政府的经济诚信思想还体现在对偷税漏税行为的严厉打击。伴随着应税之物的增多,政府对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也逐步增强。如规定“凡应税之物,有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则罚取其货之半,没收入官。”据《明史稿·食货五》载:“关市之征,宋元颇繁琐……应征而藏匿者没其半,买卖田宅头匹,必投契本,别纳纸价。”明政府对商税的诚信管理一方面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起到良好作用,一方面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特点及其现实意义
1.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重要性
明代商品经济繁荣,传统经济诚信思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明代“诚信”思想在经济领域的渗透和糅合是当时封建经济高度发达的内在动力和思想基础之一。纵观有明一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超过以往任何时期,这与当时经济诚信思想较为充分的践行是分不开的,即明代经济诚信思想对明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具有重要性意义。
第一,经济诚信对商人社会资本的形成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社会资本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商人获利的多少。商人是否能够长久获得良好经济效益与自身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个人修养有极大关系。
商人在经济活动中讲诚信、守信誉、践行经济诚信思想,是提高自身道德素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与顾客和合作伙伴良好关系的基础。商人的良好形象是建立商业团体,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备要素;也是商人开拓市场,获得更大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经济诚信便是商人经商的重要“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有效聚集为市场的开拓和商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经济诚信思想是提高商人人力资本有效利用的思想基础。人力资本是一种凝结在人身上的可以作为获利手段使用的“人力”。经济诚信思想是商人“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结在商人精神层面的获利资本。商人内在精神层面所具备的诚信思想是商人顺利开展商业活动的前提,也是商人获得长久发展的保障。商人所拥有的“诚信特质”越多,越能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也就越有可能收到效益最大化的效果。
明代商人群体的经济诚信思想是保证商人在经济活动中提供货真价实商品的思想基础,是商品经济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经济诚信思想也是明代商人解决经济纠纷时遵循的重要道德准则,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不正当经济行为的发生。因此,经济诚信思想是明代商品市场稳定和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思想基础,也是明代经济繁荣昌盛的前提。
2.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局限性
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发展是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局限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变革和创新。尤其是在明中叶以后,传统经济模式和经济思想趋于僵化,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壮大。因此,深刻领会经济诚信思想的积极意义,也应认识到其固有的局限性。
第一,明代经济诚信思想承袭了儒家传统诚信思想,以“义”为标准衡量经济活动诚信与否,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儒家倡导的诚信思想具有明显的阶级性,认为人与人之间应重义轻利,强调“义”是践诺“信”的基础和前提。明代经济诚信思想具备传统儒学所要求的重义轻利,侧重于强调含有阶级性的“义”,即侧重于下级对上级的诚和信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所以,明代经济诚信思想是有条件性和阶级性的,侧重于下级对上级的诚信。
第二,明代经济诚信思想是一种偏重于德性化的经济思想,更多注重的是人情交往,“是一种建立在个别主义信任基础上的合作秩序”。
虽然明代商品经济较前代最为发达,但仍是以小农经济为主的时代。小农经济社会也就是“乡土社会”、“熟人社会”,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局限于一定的空间内,经济交往更注重人情关系而轻制度性规范,建立在此社会环境下的经济诚信思想必然带有地域狭隘性和人情性。如此一来,便容易导致“信任的个人伦理性和非工具性所导致的交易的非公正性。”
因此,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经济诚信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甚至会阻碍商业的突破性发展。
从操作层面看,传统诚信缺乏可操作性。市场经济下的诚信更注重操作,社会信用体系本身一个社会操作系统。在这个体系中,对失信者作出惩罚,保护守信者的合法利益,而传统诚信在这方面缺乏可操作性。传统诚信思想的约束功能较弱。传统诚信思想对人们的约束不是靠法律机制,而是靠个人的内省、自察,看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要求。
传统诚信思想对惩罚功能较弱。中国历史上,守信的人受到人们的敬重,而那些失信的人,则受到人们的鄙视,但却不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频繁而复杂,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失信者的行为做出判断,给以适当的惩罚,使被侵害者得到相应的补偿。传统经济诚信思想对此却束手无策,因而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了。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局限性是由特定的历史环境造就的,应该以辩证的思维认识这一思想的积极意义和局限性。
总结
纵观古代中国,明代是一个经济发展迅速且思想较为活跃的时期。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继承了传统诚信理念,并在明代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明代经济诚信思想的践行对促进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繁荣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对商人的经济伦理观和价值观的良好构建提供了思想基础。除此之外,经济诚信思想也有利于促进政府和商业团体建设诚信监督机制,客观上反作用于经济的繁荣昌盛和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当代的经济诚信思想与明代经济诚信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对明代经济诚信思想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总结,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明代经济思想史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