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爆发过多少次农民起义?为何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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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我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之一,在其二百七十六年统治期间,所爆发的农民起义次数比其他王朝都要多,且频繁程度也令人震惊。

白寿彝先生在《中国通史》中提到:

在明中期延续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农民起义连绵不断,不仅起义的次数多,涉及的地区广泛,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区,而且往往是一个高潮平息不久,又有新的高潮到来,高潮之间间隔也很短,其中以正统、成化、正德时期最为集中。

由此想到高一必修一教科书上专题一第四节中的内容,其中讲述到明朝废除宰相制度设立内阁,后又用太监牵制内阁。

可以说,君主专制加强,对地方又设三司,等等措施是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对地方的控制权利应该是不断强化,怎么会农民起义频发?

据不完全统计,洪武朝爆发了三十三起农民起义,永乐朝爆发了十六起,正统朝十一起,景泰朝三起,成化朝十起,正德朝七起,嘉靖朝十九起,隆庆朝一起,万历朝十二起,天启朝二起,崇祯朝更是数不胜数,多如牛毛。

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史书称颂的“仁宣盛世”、“弘治盛世”三朝共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仍然爆发了十起农民起义。

有明一代,没有爆发农民起义的最长时间只有隆庆二年至万历五年的近十年时间。

并且,农民起义爆发的范围之广也是令人吃惊。

光是洪武朝爆发的三十三起农民起义中,广东有十四起,福建五起,湖广三起,浙江、江西、陕西各二起,南直隶、广西、四川各一起。

为何明朝的农民起义爆发的时间如此频繁,次数如此之多,范围如此之广呢?

通过广泛地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得出以下一些原因:

一:贱民制度的逼迫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登基后,虽然废除了元朝的四大等级制度,但仍然保留了贱民制度。

贱民是排除于“士农工商”之外的一个单独的阶层,虽然贱民制度不只是明朝采用,但是,明朝对贱民的限制是最严苛的。

明朝的贱民主要由佃户、丐户、疍户、娼妓、皂隶等组成。

他们始终无法取得与平民相同的身份地位,并且在法律上也无法被如平民一般公平对待,在生活上也遭到歧视。

比如朱元璋曾在洪武五年下诏规定:“佃户见田主不论齿序,并行少长之礼。”

文学家祝允明在《猥琐》中记载:

奉化有丐户,俗谓之大贫,聚处城外,自为配偶,良人不与接,皆官给衣粮;其妇女稍有妆泽,业枕席。其始皆宦家,以罪杀其人而籍其牝,官各之而征其淫贿,以迄令也。

大意是丐户不能与良民通婚,且不能明媒正娶,只能内部通婚,女人只许稍稍化妆。

《万历野获编》中记载:“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依靠打鱼为生的人,被编入疍户,并规定终生只能以船为家,上岸不得穿鞋等。

不仅如此,所有被编入贱籍的人,世代只能为贱籍。

并且贱民不能应考出仕,彻底堵死了上升为平民的通道。身份等级被固定,并且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改变。

从明初到明末的史料来看,这种现象始终存在着,这造成这些阶层的不断反抗,加入到农民起义,并且成为其中主要力量之一。

二:土地矛盾日益突出

明朝自永乐朝始便设立皇庄制度,皇庄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依靠经营皇家的田地以满足皇室宫廷消费。

皇庄又具体分为皇帝所有,后宫所有,东宫所有,收入的皇权子粒银都由管庄太监直接掌管,由宫廷自行分配。

设立这种制度本身的出发点是让皇室成员私人开支与国库公共开支相分离。

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种制度的存在与变化已脱离了它原本被设立的初衷,而成为了皇室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开了明代土地兼并之先河。

在弘治二年的时候,在京畿地区的皇庄有五处,面积约为12800顷,而到了正德朝皇庄的范围不仅扩展到昌平、真定、保定等,而且面积也达到了37595顷。

这种兼并力度在历朝历代也是鲜有的。

为兼并所采取的方式也大多是强行鲸吞或逼迫良民献田,在管理方式上更是残酷盘剥。

在皇庄中劳动的平民被归入“佃仆”,世代永为贱民。

皇庄中的田租也远超一般民间标准。据记载:“查庄田税银角八分,三倍民田。”

同时,官吏的凶狠毒辣也让普通民众难以忍受。《明史·食货制·田制》中记载:

王府官及诸阉丈地征税,旁午于道,扈养厮役,廪食以万计,渔敛惨毒不忍闻!驽帖捕民,格庄庄佃,所在骚然……

土地是农业社会的根本,对于农民来说更是安身立业之本。

明朝皇室在与民争利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但粗暴地兼并农民土地,逼迫农民成为佃仆,无疑使更广大的农民阶级为少数皇族的利益而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从而引发阶级矛盾的尖锐。

北直隶的刘六、刘七农民起义,便是遭受土地兼并而丧失田产的农民发动的一次起义。

在皇室带头兼并土地后,民间的地主势力也上行下效。

明初规定,官员、读书人、朝庭贵族、世袭功臣都可以享受徭役和赋税方面的优待政策。

而民间各种赋税徭役的弊端层出不穷,直接原因就是满足地方官员的私利,比如“火耗”等苛捐名目。

在苛捐杂税与徭役面前,许多平民百姓会选择“投献”大户,即将自己的土地献给地主,自己由自耕农转变为佃农。

这样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大地主阶级手中。

而大地主享受少加税或免税的特权,国家的农业税财富因此流失,于是朝廷通过增税 加赋等方式将损失转嫁给自耕农,从而造成恶性循环。

到明中后期,民间的土地兼并已经疯狂到了无以复加的境地。

有史料记载:“江浙权豪庄田阡陌连亘,一家而并十家之产。”

这种现象造成了大量的农民不堪重负而家破人亡或失去土地为奴。

由此观之,农民起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当时朝廷亦有明智之士,意识到要想延续明王朝的国祚,非用改革这剂猛药来破除土地矛盾这一陈疴不可。

被誉为“明代唯一大政治家”的张居正雷厉风行地推行“一条鞭法”与清丈全国土地的改革。

并通过“赋役合并,折银折税,以银代役”等一系列手段,简化了征税科目与程序,降低了损耗,减少了官员的参与,减少了贪污腐败的机会。

从而减轻了自耕农的压力。

同时,在清丈土地中清理出近300万顷的被大地主阶级隐瞒的田地,追加田税或没收交与农民耕种。

张居正卓有成效的改革使“让利于民而国用饶”。

《明通鉴》评价说:“起衰振隳,纲纪修明,海内殷皋,居正之力也。”

万历朝初全国未发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并且保持了数年,这不得不说是张居正的功绩。

但张居正死后,万历皇帝立马废除了张居正耗尽毕生心力的改革措施。

使得“土地兼并”之风死灰复燃,各地民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终为明王朝敲响了丧钟。

在崇祯末年,大明危亡之际,崇祯皇帝发出了“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时之相一也”的感叹。只可惜世间已无张居正。

三:朝廷剿匪策略的失误

崇祯朝时,农民起义在明朝遍地开花,同时北方战局与后金军的对峙也是连连告急。

为了挽救对农民军战局的颓势,时任兵部尚书杨嗣昌提出了“四正六隅十面张网”的征剿方略。

即将流动作战的农民军包围起来逐渐消灭,这种战略在初期取得了巨大成功,最强大的两支农民军大西军和大顺军相继投降。

陕北地区的农民起义似乎已被完全平定。同年,后金军发动第四次入关战争。

杨嗣昌深知农民起义的威胁并没有被完全消除。

比如大西军首领张献忠并没有接受朝廷的官职,手下的部队也并没有接受朝廷的改编,而是被他化整为零分散在全国各处,时刻准备着机会东山再起。

对此杨嗣昌对崇祯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即向后金议和纳贡,集中全力征缴完农民军后再开启对后金的战争。

可这遭到了主战派的一致反对,崇祯被迫与后金开战。战争的结果是总督天下援兵卢象升战死,蓟辽总督洪承畴、总兵祖大寿等陆续投降。

自崇祯十三年至十五年的“松锦大战”以明军的全盘崩溃而告终。

从此明朝在关外无险可守,更重要的大量的精兵良将被消耗。

与此同时,沉寂一时的农民军看清了明朝的虚弱,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狂潮再次兴起,大有星火燎原之势。

明朝主力部队深陷在辽东战局的泥潭之中,无力剿灭关内多如牛毛的农民起义军。

杨嗣昌虽再祭出“四正六隅十面张网”的战术,但早有防备的农民军首领如张献忠采用针锋相对的“以走制敌,避实击虚”的战术,使“四正六隅十面张网”战术最终破产。

随着张献忠和李自成相继攻破明朝重镇襄阳与洛阳,标志着明朝彻底无法控制农民起义军。

如果崇祯采用杨嗣昌的主张,与后金签订和约,全力剿灭农民军后进行社会改革,恢复生产,与民休息,待到国富民强时再收复失地,明朝的结局可能是完全不一样了。

前朝并不是没有先例,汉高祖刘邦在惨遭白登之围后对匈奴采取妥协和平的态度,经过“文景之治”的休生养息,恢复国力后,于汉武帝时期发动一系列对匈奴的战争,解除了匈奴之患。

明朝已无双线作战的能力,若坚持对后金军开战只会使自己的不堪一击为天下所知。

所以明末农民起义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遍地开花。

明朝末期错误的战略方针使农民起义剿不胜剿。

但农民起义是当时各方面矛盾激化的结果,即使是明末采取了“攘外必先安内”的战略方针,而不采取相应的社会改革措施,农民起义仍会是大规模兴起。

四:宗教活动的推动

明朝对佛道两教采取的是抑制和利用并行的政策,既想阻止宗教嬗变为组织农民起义的工具,又想利用佛道维持社会秩序。

结果由于佛道二门缺乏开拓创新,又无法满足民众的精神需要,逐渐在明朝中后期形成了“佛道不行,而民间宗教盛行”的局面。

自唐宋以来盛行的白莲教成为组织发起明朝农民起义的重要因素。

白莲教是一种秘密宗教结社,渊源于佛教的净土宗。

因其是一个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且教义简单,经卷通俗易懂,到明朝接收了很多来自下层社会的信徒。

教内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极易一呼百应,所以是利用其反抗压迫 统治并建立政权的理想工具。

唐赛儿是明朝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子之一,她本只是一个 普通的农家女子,却利用白莲教发动了规模巨大的农民起义。

明成祖朱棣因迁都北京,大修宫殿,广开运河,需调用大量民力,于是在山东征调了十万民夫。

农民徭役负担沉重,同时灾害瘟疫流行,农民难以生存,竟至于“山东河南诸处饥荒水旱相仍,剥树皮,掘草根,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国榷》)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唐赛儿的丈夫被官府逼死。唐赛儿痛不欲生,想要为丈夫和与他有同样经历的父老乡亲们报仇,于是想到了利用白莲教。

在民间传说中唐赛儿通晓白莲教诸多仙术,且会使用白莲教的宝剑,被称为“佛母”。

永乐十八年,唐赛儿通过传教组织益都,安州,寿光等地的信众发动起义,虽然短短两个月便被平定,但取得了两次对官军的大捷,取得的效果也是显著的。

朝廷被迫收敛了对农民的压迫,朱棣下诏“诏罢不便子民及不急诸务,蠲十七年前逋 赋税,免去年被灾田粮。”

同时,唐赛儿在民间传说中被神化,她的事迹通过戏剧,文学作品等被广为流传,民众还为她修建唐赛儿祠。

白莲教在明朝呈现出与佛道截然相反的特征,不是提倡人们顺应,它反而主张打破不合理的现状并为之作斗争。

由此观之,在天灾人祸或社会动荡之际,它往往能成为组织农民起义的工具。

比如在天启二年,徐鸿儒再次利用白莲教发动农民起义,这次农民起义被标志为明末民变的先声。

由此可见,宗教的推动是明朝农民起义繁多的关键要素之一。

可是,如果统治者能爱惜民力,与民休息,轻徭薄赋,那么宗教便只能停留在精神层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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